索引号: 113418210933458405/202304-0006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咨询
发布机构: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标题: 《关于东至县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30
《关于东至县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30 15:35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21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等3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意见》,对我省“十四五”期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是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任务,更是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的重要内容。

《东至县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整体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和要素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方案的通知》(池消创组〔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东至县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政务平台发送到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东至县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认定一批消费环境优、示范作用好、社会影响广、文明程度高的示范单位、街区、行业协会(商会)和乡村(社区),引导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动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消费安全事件以及消费风险大幅降低,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推动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升;推动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机制,实现消费纠纷处理率、处理成功率、消费者对处理结果满意率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内容

东至县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工作原则、保障措施六个部分。其中,工作目标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的奋斗目标;重点任务涵盖四项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七个步骤进行了明确界定;工作原则对政府主导、自愿参与,协同联动、社会共治,因地施策、示范引领,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等四个原则作了具体阐释;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策支持、宣传引导四个方面。

与市《实施方案》相比,重点工作任务这块,结合我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际情况,将五大类创建活动调整为四大类创建活动,未将放心消费示范城县(区)创建纳入;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作了部分调整,更加符合实际、便于操作。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进货查验、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提高经营户的创建积极性。二是进一步鼓励经营者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充分发挥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工作考虑

充分发挥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统一思想意识,协调工作节奏,加强宣传动员,全面推进东至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力争我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解读机关: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檀文莉

咨询电话:0566-7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