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车辆冲洗水和炉渣处理工艺用水均收集至综合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7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汇入综合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东至海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体化生活处理设备(AO+MBR膜)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运输加盖篷布,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进行清洗;原料炉渣卸料和堆场粉尘采取围挡、洒水、编织袋覆盖、出入车辆清洗、原料区堆场密闭、在原料区设置自动喷雾抑尘系统;炉渣上料废气采用室内作业,设置自动喷雾抑尘系统;炉渣处理过程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室内封闭式作业+集气罩收集+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桶和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脱水泥渣拌合在环保砂料中出售。生活垃圾、原料中未燃尽可燃物、送至东至海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1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沉淀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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