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1、起草背景。发展油茶产业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县制定了《东至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东至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
2、制定的参考依据和标准。参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8号)、《安徽省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1〕14号)等相关文件制定。
二、文件制定意义
油茶产业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是改善人民群众食用油结构,维护国家油料安全的战略举措,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油料供给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省级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的油茶生产任务,特制定《东至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23〕48号)文件要求制定油茶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并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充分借鉴周边太湖县、贵池区在油茶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扩大油茶奖补政策的做法予以充分参考吸纳,县林业局牵头起草了《东至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初稿)》,先在林业系统内经过多轮讨论修订完善,编制形成《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7月11日,东至县林业局通过政务平台、微信工作群等多渠道征求了各乡镇政府、县林长制成员单位意见。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及时梳理沟通,充分吸纳和完善。形成《奖补办法(送审稿)》,2023年7月19日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24日,县司法局反馈了法制审查意见。8月3日,经县政府第17届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22日正式印发。
四、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通过设立油茶奖补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油茶“扩面”、“提产”、“精深加工”,全面推进提升油茶产业发展水平,高质量完成东至县油茶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做大做强做优我县油茶产业。
五、奖补办法实施内容
一是确定补奖对象。主要是从事油茶生产或加工的农户、大户、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二是确定奖补资金来源。主要是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争取的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统筹利用林长制考核奖励资金、适当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申请利用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三是确定奖补方式。验收合格的油茶产业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四是确定了油茶产业奖补内容。主要是对油茶新造林、油茶低改、油茶示范基地、油茶种苗、油茶灌溉系统建设、油茶加工企业的培育、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等制定了奖补标准。
六、办法执行时间
为了确保项目可持续性,行动方案是三年,奖补办法执行时间为七年,因油茶新造林连续实行五年奖补政策(2025年油茶新造林奖补要到2029年12月底结束)、油茶低改连续实行三年奖补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通过规范项目的申报、审批、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项目管理,做到项目规范化严格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下一步,将以方案实施为抓手,支持油茶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实施一批油茶示范项目,推行油茶生产种植全周期精细化管理。二是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扩大种植面积,推进高标准油茶林建设,加快低产林改造,持续提高油茶单产。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提高油茶种苗和品种质量,培育壮大油茶龙头企业。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东至县林业局
解读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吴长友 魏莉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6-7012080
邮箱:dzlyxm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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