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892H/202308-00006 | 组配分类: | 证明事项清单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东至县县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 |
废止日期: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开具单位 | 索要单位 | 清理意见 | 备注 | ||||
取消 | 保留(免提交方式) | |||||||||||
直接取消 | 数据共享 | 部门核验 | 告知承诺 | 其他方式 | ||||||||
1 | 县公安局 |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 当事人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 | 被拘留人员家属会见服务 | 居民身份证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 | 被拘留人员家属会见服务 | 亲属关系证明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4 | 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 居民身份证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5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 | 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 原户籍资料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 | 单位国际联网备案 |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申请单位 | 县公安部门 | √ | 备案系统自主提交 | |||||
9 | 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 | 低速载货汽车注册登记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税务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 | 低速载货汽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12 | 对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出具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项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13 | 对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项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14 | 对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出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项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15 | 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登记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4号)第七条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6 | 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5号)第七条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7 | 非正常死亡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8 | 分户登记 |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9 | 分户登记 | 二级以上残疾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残联 | 县公安部门 | √ | ||||||
20 | 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更正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1 | 公民是否同一人的协助核查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2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房屋产权证 |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3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营业执照 |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4 | 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营业执照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5 | 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居民身份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6 |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审核意见书补发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文旅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7 |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审核意见书补发 | 工商营业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8 |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审核意见书补发 | 经办人身份证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29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0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备案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备案 | 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文旅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文旅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6 |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7 |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8 | 户口迁移审批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39 | 户口迁移证遗失、损毁补发 | 持证人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40 | 户主变更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41 |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工商营业执照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42 |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43 | 机动车驾驶人事故状态查询 | 居民身份证 | 便民利民措施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44 |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45 | 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核准 | 身体条件证明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医院 | 县公安部门 | √ | ||||||
46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身体条件证明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医院 | 县公安部门 | √ | ||||||
47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48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增加准驾车型核准) | 身体条件证明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医院 | 县公安部门 | √ | ||||||
49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丢失或者损毁补(换)发 | 交强险保单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50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检测记录单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申请人自备 | 县公安部门 | √ | ||||||
51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52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53 | 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公安部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54 | 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 居民身份证 | 公安部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23可以申请办理 | |||||
55 | 籍贯变更、更正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56 | 驾驶证期满换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32可以申请办理 | |||||
57 | 驾驶证期满换证 | 身体条件证明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申请人自备 | 县公安部门 | √ | ||||||
58 | 驾驶证延期换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32可以申请办理 | |||||
59 | 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交管12132可以申请办理 | |||||
60 |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1 | 居民户口簿遗失、损毁补发 | 户主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2 | 居民户口簿遗失、损毁补发 | 户内成年人的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3 | 居民身份证发还 | 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4 | 居民身份证换领 | 居民户口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5 | 居民身份证捡拾登记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6 | 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7 | 居住登记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8 | 居住证丢失补领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69 | 居住证换领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0 | 居住证签注 | 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1 | 居住证签注 | 居住证明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2 | 居住证签注 | 居住地住址证明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3 | 居住证申领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4 | 居住证住址变更 | 居住地住址证明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5 | 居住证住址变更 | 居住证明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6 | 居住证住址变更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7 | 举办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8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应急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79 | 看守所关押的已决犯家属会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看守所岗位执法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0 | 看守所关押的已决犯家属会见 | 居民身份证 | 《看守所岗位执法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1 | 猎民配置枪支许可 | 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条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2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居民身份信息凭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3 | 临时身份证明出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4 | 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备案 | 营业执照 |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5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营业执照 |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6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营业执照 |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7 | 民族变更、更正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8 | 民族变更、更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89 | 摩托车变更登记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90 | 摩托车转移登记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91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居民身份证 |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2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3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居住证明 |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4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 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5 | 人才落户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6 | 三轮汽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97 | 三轮汽车注册登记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税务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8 | 身份证挂失、解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99 | 市辖区内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险公司 | 县公安部门 | √ | ||||||
100 | 市辖区内机动车注册登记 | 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税务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1 | 市辖区内机动车注册登记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 | 税务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2 | 收养登记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3 | 死亡注销户口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4 | 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许可(县级权限) | 居民身份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5 | 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许可(县级权限) | 驾驶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6 | 退出现役户口登记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7 | 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十二部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的通知》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8 | 向律师提供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查询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09 | 校车驾驶人审验 | 身体条件证明 | 公安部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医院 | 县公安部门 | √ | ||||||
110 | 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枪支许可 | 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条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1 | 与户主关系的登记及变更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2 |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申请人自备 | 县公安部门 | √ | ||||||
113 |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4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居民身份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5 |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6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机动车行驶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7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道路运输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交通主管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8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危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交通主管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19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机动车驾驶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20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行驶证(身份证)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21 | 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 | 居民身份证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22 | 占破路审核 | 行政审批决定书 | 无 | 无 | 无 | √ | ||||||
123 | 注销户口证明出具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公安部门 | 县公安部门 | √ | ||||||
124 | 县自规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 不动产灭失证明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 乡镇、社区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2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 | 身份证明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4.2 | 公安部门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2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 身份证明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4.2 | 公安部门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27 | 预告登记变更登记 | 身份证明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4.2 | 公安部门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28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 身份证明 |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4.2 | 公安部门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29 | 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统一的四等以(不含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数据、图件,空间定位网建立、复测及维护的成果利用审批 | 涉密资料使用的目的、项目来源等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 | 成果利用者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30 | 本行政区域内1:2000至1:500国际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相应数字化产品利用审批 | 涉密资料使用的目的、项目来源等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 | 产品利用者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31 |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其他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 | 涉密资料使用的目的、项目来源等证明材料 |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195号)十四条 | 成果利用者 |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32 | 县城管局 | 店招标牌设置审批 | 营业执照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城管局 | √ | |||||
133 | 县住建局 | 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核准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九条;2.《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2013安徽省政府令248号)第二十一条 | 机关事业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134 | 白蚁防治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五条;2.《安徽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第八条 | 自规局、住建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135 |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2.《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2006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第十条 | 自规局、住建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136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137 | 县科经局 | 项目备案 | 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 县科经局 | √ | |||||
138 | 项目核准初审转报 | 城市规划意见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科经局 | √ | ||||||
139 | 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颁发 | 养殖场建设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乡镇政府部门出具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0 |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经营人员的学历 营业场所地址平面图 计算机管理系统 有关的管理制度文本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1 | 动物诊疗机构分支机构设立 |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2 | 动物诊疗机构设立 |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3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4 | 动物诊疗机构设立 |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5 | 兽药经营许可 | 兽药GSP认证的证明材料 | 《兽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6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 专业技术资格证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安徽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7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 亲本质量证明 | 《安徽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引种企业或评测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8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颁发 | 营业执照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49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颁发 | 养殖场建设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乡镇政府部门出具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0 | 《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1 | 动物诊疗机构分支机构设立 |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2 | 动物诊疗机构设立 |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3 | 动物诊疗机构设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公安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4 | 动物诊疗机构设立 |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5 | 兽药经营许可 | 兽药GSP认证的证明材料 | 《兽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6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 专业技术资格证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安徽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人社部门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7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 | 亲本质量证明 | 《安徽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引种企业或评测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 | ||||||
158 | 县人社局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九条。 | 所在社居委或村委会、所在学校、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 | 县人社局 | √ | |||||
159 |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等待遇办理 |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 《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第二条 | 医疗卫生部门、民政部门、村(居)委会 | 县人社局 | √ | ||||||
16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八条。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 | 公安部门 | 县人社局 | √ | ||||||
161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宣告死亡证明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七条。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 | 医院、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 | 县人社局 | √ | ||||||
162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学校资产来源、资产明细、资金数额及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资产评估机构、个人 | 县人社局 | √ | ||||||
163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 从业人员相应能力情况说明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00号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人社部门或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 县人社局 | √ | ||||||
164 | 县司法局 | 公证机构设立核准(县级初审) | 开办资金证明 |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 金融机构 | 县司法局 | √ | |||||
165 | 县委统战部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局 | 县委统战部 | √ | |||||
166 |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审批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局 | 县委统战部 | √ | ||||||
167 | 变更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登记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局 | 县委统战部 | √ | ||||||
168 | 宗教活动场所变更审批 |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局 | 县委统战部 | √ | ||||||
169 | 县卫健委 | 安徽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6号)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健部门 | 县卫健委 | √ | |||||
170 | 安徽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执业变更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8号)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健部门 | 县卫健委 | √ | ||||||
171 |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不涉及现场审核的简易变更)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九条 | 卫健部门 | 县卫健委 | √ | ||||||
172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检测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 具备法定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 县卫健委 | √ | 可容缺受理,办证时不用提供。 | |||||
17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 具备法定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 县卫健委 | √ | 可容缺受理,办证时不用提供。 | |||||
174 | 护士首次注册 | 健康体检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 医疗机构 | 县卫健委 | √ | ||||||
175 | 护士首次注册 | 护士培训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 医疗机构 | 县卫健委 | √ | ||||||
176 | 护士重新注册 | 护士培训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医疗机构 | 县卫健委 | √ | ||||||
177 | 护士重新注册 | 健康体检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医疗机构 | 县卫健委 | √ | ||||||
178 | 乡村医生注销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卫健部门 | 县卫健委 | √ | ||||||
179 | 医师重新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卫健部门 | 县卫健委 | √ | ||||||
180 | 县文旅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营业执照 | 《电影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1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电影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2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电影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183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人从事网络发行业务备案 | 营业执照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4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5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6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消防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187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8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89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0 |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身份证明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1 | 娱乐场所变更场地 | 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2 | 娱乐场所变更场地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3 | 娱乐场所变更场地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194 |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 营业执照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消防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19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199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0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2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3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居民身份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4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5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消防批准文件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206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环保批准文件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环保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7 | 娱乐场所改扩建 | 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8 | 娱乐场所改扩建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09 | 娱乐场所改扩建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210 | 娱乐场所改扩建 | 环保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环保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1 | 娱乐场所变更投资人 | 营业执照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2 | 娱乐场所变更投资人 | 居民身份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备案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5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6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营业执照 | 《出版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7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出版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8 | 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发放 | 居民身份证 | 《关于为农村老放映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19 | 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备案 | 营业执照 | 《电影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0 | 从事农村17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电影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1 | 出版物出租经营单位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2 | 出版物出租经营单位备案 | 营业执照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3 | 出版物出租经营单位备案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4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文旅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5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消防批准文件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226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7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居民身份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8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29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住所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0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1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2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计算机台数审批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3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 消防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239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审批 | 网络信息安全审核意见书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0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改建、扩建审批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改建、扩建审批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网络地址 | 营业执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网络地址 | 居民身份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4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住所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5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6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格文件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消防救援机构 | 县文旅部门 | √ | ||||||
247 | 个体演员备案 | 营业执照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8 | 个体演员备案 | 居民身份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文旅部门 | √ | ||||||
249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0 |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1 |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2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3 | 分公司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4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5 |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6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7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8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 住所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59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0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1 | 公司变更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2 | 公司设立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3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新合伙人住所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4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5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合伙人住所变更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6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7 |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8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合伙人住所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69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主要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70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指定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 人民法院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71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72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73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74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登记 | 住所使用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75 | 县交通局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第三方检测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76 | 道路客运企业注销 | 客运标志牌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 交通主管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277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异动手续办理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 相关资质检测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78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七条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279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十一章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280 |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 | 上一个诚信(信誉)考核周期学习教育情况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七条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281 | 道路运输证配发 | 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82 | 道路运输证配发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83 | 机动车技术等级标注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关于做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84 | 客运(班线、旅游)车辆异动手续办理 | 客运线路标志牌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交通主管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285 | 客运车辆年审 | 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二节、 第二项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86 | 客运车辆年审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二节、 第二项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87 | 客运车辆退出市场 | 客运线路标志牌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 | 交通主管部门 | 县交通运输局 | √ | ||||||
288 | 普通货运车辆年审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89 | 普通货运车辆年审 | 卫星定位系统情况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90 | 县内客运车辆更新 | 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第一条 | 第三方检测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91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许可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条 | 由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 | 县交通运输局 | √ | 县内机构 | |||||
292 | 县水利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发改部门 | 县水利局 | √ | |||||
293 | 取水许可 | 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说明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说明性文件 | 《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 相应资质机构 | 县水利局 | √ | ||||||
294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改部门 | 县水利局 | √ | ||||||
295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建设项目依据性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改部门 | 县水利局 | √ | ||||||
296 |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发改部门 | 县水利局 | √ | ||||||
297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改部门 | 县水利局 | √ | ||||||
298 | 县残联 | 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 | 困难证明 | 池州市2023年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 民政部门 | 县残联 | √ | |||||
299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困难证明 | 关于印发《东至县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民政部门 | 县残联 | √ | ||||||
300 | 县医保局 | 参保单位人员减少 | 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八条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1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居民身份证 | 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退服务工作。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2 | 参保人员关系终止 | 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八条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3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令)第八条 | 医院 | 县医保局 | √ | ||||||
304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 所在单位 | 县医保局 | √ | ||||||
305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6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 |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秘〔2020〕132号 第三条 | 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7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居民身份证 |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秘〔2020〕132号 第三条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8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令)第八条 | 公安部门、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09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居民身份证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附件《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26子项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0 | 灵活就业人员增减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三条 | 公安部门、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1 | 门(急)诊费用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医保电〔2018〕14号 | 公安部门、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2 | 生育津贴支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公安部门、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3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的通知 (池政办〔2022〕6 号) | 公安部门、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4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2〕103号 | 医疗机构 | 县医保局 | √ | ||||||
315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申请人异地身份证 | 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2〕103号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6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2〕103号 | 公安部门、人社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7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公安部门、人社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8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居民身份证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公安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19 | 住院费用报销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公安部门、人社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20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参保凭证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 医保部门 | 县医保局 | √ | ||||||
321 | 县财政局 | 小额贷款公司除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以外的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的股权变更 | 拟入股股东营业执照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2 | 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备案审核 | 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消防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3 | 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100%以外(含100%)的增资扩股审核 | 公司营业执照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4 | 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100%以内的增资扩股 | 营业执照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5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董事长总经理备案审核 | 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征信报告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金融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6 |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变更 | 营业执照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7 |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场所变更 | 拟迁入地消防验收证明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消防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8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主发起人股东备案审核 | 拟入股股东营业执照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29 | 小额贷款公司核准筹建审核 | 自然人股东征信报告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 |
金融部门 | 县财政局 | √ | ||||||
330 | 县教体局 | 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3〕34号) | 公安部门 | 县教体局 | √ | |||||
331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 身份证 |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 2、《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2 |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烈士证明书 | 《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十条 | 省级人民政府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3 |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身份证 | 1、【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2、【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二条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4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身份证 | 1、【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2、【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5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身份证 | 1、【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2、【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3号)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6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身份证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7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 残疾等级批复材料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8 |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 身份证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39 |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 残疾军人证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 服役部队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40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身份证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行政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41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身份证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行政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服役部队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42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身份证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43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的给付 | 身份证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公安部门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
344 | 县税务局 |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 不动产管理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45 | 代开发票作废 | 经办人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46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47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营业执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税务部门 | √ | ||||||
348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自然人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49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经办人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0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51 |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 查询人身份证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2 | 发票领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3 | 发票票种核定 |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54 | 发票票种核定 | 经办人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5 | 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 | 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6 |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2019年第45号修改) | 交通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57 |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一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8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 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3.《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七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59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 营业执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3.《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七条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60 | 开具无欠税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 | 公安机关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1 | 开具无欠税证明 | 营业执照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税务部门 | √ | ||||||
362 | 开具无欠税证明 | 本人身份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 公安机关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3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一条、第二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4 |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 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5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 | 营业执照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66 |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 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7 |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 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章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8 |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 经办人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69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经办人身份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236项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70 |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 经办人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第二十三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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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 经办人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第二十三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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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 经办人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第二十三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7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营业执照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税务部门 | √ | ||||||
374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75 |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 经办人身份证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76 | 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 以外的纳税人) | 经办人身份证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77 | 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2.《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六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第二条第四项 |
公安部门 | 税务部门 | √ | 电子税务局扫脸登录 | |||||
378 | 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2.《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六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第二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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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 自然人身份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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