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3〕517号),我县制定了《东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聚焦水稻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导向,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结合省厅文件要求,调研东至县农技体系、农技人员发展现状,对接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于6月30日起草《实施方案》(初稿)。因时间紧、任务重、上级单位要求严格,7月4日-11日,面向全县15个乡镇和县财政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经县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7月14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8月24日县政府第17届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建设6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主推4项绿色高效技术,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对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脱产培训。
五、主要内容
重点从促进大豆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支撑稳产保供任务落实、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等6个层面,进行详细、具体的阐述,明确各个层面的实施措施及脱产培训、包保服务等任务目标。
资金用途及标准方面,明确要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相关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明确了农业科技示范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程序。
六、创新举措
一是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二是首次开展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由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到制定乡镇承担农技推广工作的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实施进度,对已完成项目做好资料汇总,对未完成项目做好监督管理,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项目中有突出成效、示范引领的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提升项目满意度。三是强化资金保障,明细项目资金标准。对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各项标准做好相应安排,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锡智
解读时间:2023年11月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6-327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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