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东至县旅游民宿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成民宿集聚区1个、民宿村1个,引进品牌民宿企业2家,创建东至县星级以上民宿20家,成功创建国家丙级以上民宿3家(力争创成乙级民宿2家),初步形成具有东至地方特色的民宿发展体系。
《意见》制定了东至县旅游民宿开办条件及办证流程、东至县星级民宿认定办法、东至县民宿村认定标准、各县直单位工作职责,对民宿证照办理、星级民宿认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办理流程均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说明,使办理流程一目了然,成为民宿业主的实操“工具书”。
《意见》完善了民宿奖励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民宿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民宿项目建设、民宿开办、提升档次、等级评定奖励、聚集发展等,对每种情况需要达到的标准及不同标准可获得的资金补助予以明确说明,确保奖补资金落到实处,切实鼓励民宿创建。
下一步,东至县将把旅游民宿发展作为构建全域旅游格局、促进乡村旅游、补齐业态短板,塑造旅游竞争优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扩大精品民宿规模,提升服务品质,打造民宿品牌,扩大东至旅游民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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