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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NB1903412R/202407-00008 组配分类: 垂直管理机构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30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30 17: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安徽省东至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东至县地方税务局于2018720日合并,组建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税源管理股)、另设机构2[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股)、纪检组]、派出机构9[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大渡口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东流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香隅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官港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泥溪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昭潭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洋湖税务分局]、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东至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丁平

四、党委班子成员

东至县税务局党委成员、纪检组长 夏登俊

东至县税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李定杰

东至县税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赵治华

东至县税务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叶海青

五、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办公地址为:东至县尧渡镇建设路43号(原安徽省东至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邮编247200;原安徽省东至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57号)改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尧北路办公区,邮编247200

联系电话:0566-7020000(办公室);0566-7020046(第一税务分局)

邮箱:1158142818@qq.comzq1038909489@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