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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78U/202404-00018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东至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1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09:54 来源:东至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政府已于2024年4月11日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了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部署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行为。2023年7月,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县政府第17届36次常务会议要求,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实行清单台账管理,提高审计整改成效。2023年8月,县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东至县本级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县审计机关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成效清单,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意见、目标和时限要求,并进行全过程台账式管理。县政府督促县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逐条认真审核,主动及时跟进,对账销号,力求实现“治病要去根、问题不反弹”,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审计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大类3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涉及金额10880.75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0877.75万元,违规金额3万元,已整改问题金额10880.75万元,资金整改到位率100%。通过审计整改,加快1.02亿元资金使用,解缴非税收入2019.75万元,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51条,制订出台或修订完善了6项规章制度,审计整改总体情况良好。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县级税收收入未完成预期目标的一半,非税收入成为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问题。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同时,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优化债券使用方向,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

2.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为均衡预算支出进度,在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支出进度管理,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指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上均衡下达指标,在支付环节均衡支付预算资金。

3.部分以前年度结转经费未支出的问题。截至目前,总预算会计账以前年度结转经费未支出的8851万元已全部完成支出。

4.年末国库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结转经费的问题。审计指出后,县财政局参照省、市做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保持合理库款规模。

5.部分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的问题。审计发现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2018.39万元未上缴国库。截至目前已全部上缴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县卫健委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用品采购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后期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批准预算执行,将所有政府采购支出编入预算,保证单位预算收支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决算报表(草案)数据填报不准确的问题,后续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报决算草案,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

2.预算执行方面。县交通运输局违规使用项目资金列支职工伙食补助费5.9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查明原因,调整了相关账目;县教体局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部分1.09万元的问题,经清查涉及在职、退休、转出人员8248.99元,死亡离职人员1727.62。已收缴入账8248.99元,死亡离职人员 1727.62已申请作呆账处理;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333.99元,现已由个人补缴到位;县教体局未及时清理回收个人欠款1万元的问题,已全额追回。

3.非税收入征缴方面。截至目前,三个部门非税收入1.365万元已全部上缴入库。

4.会计核算方面。县交通运输局已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如实反映预算收支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2022年度东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存在大户套取财政资金现象问题。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对陈*兵、李*兵进行了政策宣传解释,两人已将个人应承担的1832元保费上缴县财政。二是个别农户承保面积不准确问题。经办机构已对统保户承保验标进行了逐户核实流转土地和自留地,同时结合县农业农村局粮补等相关数据,要求驻点员和镇村协保员在今后工作中对统保户承保验标逐村对每户流转土地和自留地进行核实,同步与县农业农村局粮补等数据申报工作进行数据比对,加强管理。三是投保意愿不高问题。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通过印制明白纸、制作农险政策广播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政策宣导,不断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户积极投保。同时与香口林场、梅城林场、金寺山林场、苗圃林场进行对接,待商品林续保到期后及时在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承保。

2.2022年度东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部分一般债券项目施工进度缓慢,资金拨付率低,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截至目前,未拨付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和发展项目资金694.44万元,县财政局已会同县林业局将资金分批次拨付给相关企业和个人;县环城西路道路工程,因项目短期无法重启,县财政局已将环城西路工程原预算安排剩余527.76万元资金作出调整,现已全部拨付给大渡口镇政府,用于大渡口镇区水系连通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3.2022年度东至县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纸质票据清缴不彻底的问题。2023年7月,县财政局将11.27万份的纸质票据进行整理并分发到相关单位进行清理清缴。截至目前,已解缴10.67万份,6054份未能解缴。县财政局对未缴销的票据认真开展核查核实工作,确认均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实现解缴工作。针对6054份未能解缴纸质票据情况,于2023年11月进行网上公告作废,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得再出具使用,不得再入账核算。

4.“安心托幼行动”方面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安东集团建成使用的香隅镇花山小区梅山幼儿园已于2022年春季投入使用,未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的问题。2023年10月12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安东投资集团负责组织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实地检测,县住建部门对检测报告予以确认,检测费用纳入代建成本,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截至目前,经过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个别公办幼儿园班级人数仍存在超员(大班额)现象的问题。敬慈幼儿园已于2023年秋季建成投入使用,新增班级12个,新增托位360个,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

5.“老年助餐行动”方面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90.8万元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补助资金申报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归档;三是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签证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县敬慈小学和附属幼儿园建设工程,县教体局已督促施工单位申报民房拆除和渣土外运费用等签证,并完成了签证审核;省示范高中和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两项目已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已申报的156起签证的审核工作。

2.未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格调整方式。舜城新区省示范高中和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县敬慈小学和附属幼儿园建设工程已参照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实施意见》(池建市函〔2021〕273号)有关规定要求,协商解决了主材调差争议事项。

(五)安东集团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董事会下设立的发展战略、审计监督等六个专门委员会未实际运行,作用未发挥的问题。安东集团通过集团党委会决议将按六个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细化人事职能安排,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2.未及时计提、收取参股公司股利的问题。2023年6月28日,安东集团召开党委会会议,会议明确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在不影响东至安东金沙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视可用性服务费到账情况,对审计决算累计未分配利润1273.54万元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由东至安东金沙田公司股东会决定。   

3.个别投资事项运作程序倒置,存在先实施后集体决策的问题。安东集团严格遵循《东至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办法》及《安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到先决策后执行。2023年1月至8月向县财政局、国资委备案“三重一大”事项32件。

4.个别集体决策事项未落实的问题。安东集团经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购置的查桥产业园内办公设备、厨房设备76.87万元继续租赁给安东祥源和安东丰达两家公司使用较为适宜,集团资产运营部仍执行对查桥产业园所有资产运营租赁的职能,合同到期仍与上述两家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租金遵照前期执行。待后期集团资产运营公司成立后,将经营性资产一并打包给资产运营公司,由资产运营公司统一运营。

5.个别项目投资前未进行尽职调查的问题。安东集团后续将严格执行《安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6.个别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上业务招待费反映不准确的问题。安东集团已将集团单体报表中“管理费用一交际应酬费”31.64万元并入合并报表“管理费用一业务招待费”计72.46万元,确保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完整反映招待费用开支情况。

7.资产核算不合规的问题。安东集团及时做了账务处理,后期,安东集团将成立资产运营公司,将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全部进行划转,由资产运营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8.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安东集团已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围绕招标采购流程执行情况、开标评审及资料归档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加强合同管理。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74份合同,同时对审计反映的租金催收问题,对相关租户进行了催收,并对合同信息不一致的住户及时进行了补签。

9.个别采购项目未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安东集团已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围绕招标采购流程执行情况、开标评审及资料归档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督促整改,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10.资产管理不规范,亟待加强的问题。对审计提出的个别资产产权不清问题,经安东集团核实,胜利教育园区A、B楼二至五楼商住房产所有权均为东至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对资产闲置较多,效益性不高,个别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安东集团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出租平台公开招租,缩短待租时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对相关不规范账目进行了调整。

11.对子公司绩效考核不严肃的问题。安东集团严格执行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加强各部门配合协作,规范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对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数据真实准确。

12.安东集团内部制度修订不及时,部分内容不合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安东集团对以往利息计算不严,导致少收取的大华公司拆借利息,现已调整相关账务,待大华公司清算后收回利息;同时,制定完善公务租车、公务接待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

13.盛誉华庭项目地下室漏(渗)水反映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地下室裂缝及漏(渗)水问题全部按照要求处理完成,经不定时观察,目前整体情况良好,已达到原设计效果。

(六)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东至县龙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龙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费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应收金额存在差异的问题。已根据审计意见,开展系统排查,于2023年4月进行账务调整,并要求业务部门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水费欠收情况。二是现金收取的水费未及时缴存公司账户的问题。已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水费收缴管理,并将现金收入及时缴存公司账户。三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长期挂账的款项已及时开展了催收、核对、清理工作。四是在建工程支出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已严格按照《安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预算内容,保证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完整性。五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预留质保金。已组织学习《安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

2.东至丰达混凝土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支付应由承包方承担的车辆过户费的问题。已根据审计处理意见,按照《东至丰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办理价款结算,承包方东至县风驰运输有限公司已经退回该笔车辆过户费。二是部分供应商未经招标问题。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对矿粉、粉煤灰和外加剂等使用量较大的原材料,均通过安徽省招标集团进行招标;对石子、细砂、瓜子片及增效剂等原材料,通过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对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统筹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上下篇文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山水升金•和美东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