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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 / 公民 / 公告
名称: 【面向公众】关于征求《东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31
废止日期:
【面向公众】关于征求《东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00 来源: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在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东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1日至2月29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东至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刘睿魁, 0566-3320797。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邮箱:sjjxxzy@126.com);邮寄(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广场315室邮编247200);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东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池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池政办〔202330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进集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我局牵头起草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排,我局参照省、市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其他先进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14日我局发文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未收到反馈意见。116日,我局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县委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10个部门参加座谈会。会上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共提出意见6条,经认真研究,6条意见均已采纳。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送审稿)948条组成,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阐述管理办法的建设背景、依据,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使用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4条。主要明确了县委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强调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项目统筹管理。

第三章统筹规划与计划,共6条。明确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及批准程序,同时对计划执行、计划增补作出规定。

第四章项目申报与审批,共6条。明确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等程序要求。同时简化审批流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强调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报送省、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审核。

第五章项目建设管理,共7条。主要对项目建设实施管理、项目变更做出要求。强调项目建设单位要以满足工作实际需要为目的,合理编制项目造价,严禁重复建设、过度建设。有信息化硬件资源需求单位应填报资源申请表,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统一配置。

第六章项目验收评价,共9条。对项目验收程序、知识产权保护、档案和保密管理做出规定,明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开展初步验收,初验通过后再由县数据资源局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章运行维护管理,共3条。主要明确了项目运维管理要求,强调运行维护应与省、市、县基础平台、政务云、电子政务网络等运行维护相衔接,集约、合理使用资源。

第八章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网信、财政、档案、保密、密码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章附则,共4条。明确不属于本管理办法的管理范围与实施时间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