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含氟废水→深度处理(混凝沉淀池)→污泥浓缩+高压隔膜脱水),除氟装置构筑物设计规模16000m3/d处理能力一次建成,但本次含氟废水进水规模不得突破6000m3/d,进水F-限值为8mg/L,其余应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除氟装置出水F-限值为1.5mg/L,再接入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F-限值为1.0mg/L),后经忠字沟和闸北沟最终排入长江。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泥脱水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化学试剂收集后暂存危废库(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水中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和氨氮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大渡口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中间提升泵房、沉淀池、污泥脱水车间、危废库、污泥泵房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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