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41821003287545U/202404-00245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龙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龙泉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龙泉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1:17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龙泉镇印发《龙泉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现由龙泉镇人民政府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禁烧与综合利用、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空气质量和水体持续改善,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县统筹、乡镇负责、村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部署,强化全年常态化管控,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探索推进秸秆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产业利用率,切实做到“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全域禁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深入学习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研究成功地区案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比我镇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力求方案最优化。3月中旬,深入到村(社区)调研考察、座谈交流,从实际出发,了解群众需求。4月份,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文件(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汇总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方案(送审稿),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并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镇各村年终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突出山田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等为秸秆禁烧重点区域,确保我镇辖区内无秸秆焚烧现象。强化三级网格管理,创建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制。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明确镇村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抓好村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明确各村(居)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应急队伍、细化应急措施、备齐应急器具。

(二)宣传动员。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镇、村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

(三)精准作业。督促村(居)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或直接粉碎还田。

六、创新举措

一是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转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保障秸秆电厂燃料供应,增加农作物秸秆使用量。

二是加强农机管理,深入研判各种农机具的调配并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提高农机作业效率,严格农机作业管理。

三是科技支撑创新监管手段,市大气办、市禁烧办和各县区强化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应用,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提供全域监管的高空整体瞭望观测、热成像测温报警多模式探测系统。

七、保障措施

(一)执法监管保障。镇督查小组及派出所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监管,重点时段做到全天候巡查。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做好管理巡查。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购置消防器材,加大禁烧巡查力度,每个巡查队员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三)严肃督查问责。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开展全面细致的督查,现场督促整改,确保将乡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全镇禁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兴东

联系方式:0566—8068002

解读咨询部门:镇环保站

解读咨询渠道:电话咨询:0566—8068002

现场咨询: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龙泉东路68号

解读时间: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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