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消除,在“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现有水库安然无恙。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程序,提高小型水库管理水平,保障小型水库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实现水利工作新跨越。县水利局水利管理股依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21〕8号)等文件内容编制了《东至县 2024 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程序,提高小型水库管理水平,保障小型水库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实现水利工作新跨越。《方案》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六稳”、“六保”涉水任务,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方针。《方案》共包括7个方面,分别对水库基本概况、管护内容和标准、资金使用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断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持续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水运管函〔2022〕24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8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县水利局水利管理股起草《方案》并于2024年4月28日上报县政府审批。2024年5月23日,县政府批准了《方案》。2024年5月27日,县水利局将批准后的《方案》随文印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工程管护中心。
四、工作目标
《方案》是我县针对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制定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水利工程管理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制定《方案》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维修养护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具体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解决当前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我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有序、高效、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工程总投资1007.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0万元,地方配套340万元,涉及我县203座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其中日常维护对我县203座小型水库实行全覆盖,工程维护计划对23座小型水库实施标准化提升和 49 座水库的白蚁防治等任务。中央维修养护资金主要用于水库大坝、输泄水设施(放水涵)、溢洪道及消能防冲工程、管理房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专款专用。本年度资金项目分为日常维护和工程维护两类,其中工程维护资金集中使用,用于部分乡镇实施水库标准化提升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工程管护中心作为实施主体, 规范建设程序,切实加强与发改、水利、财政、乡村振兴、民生等部门协作,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
(二)严格建设管理。按照县水利工作要求,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明确建设安全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将项目建设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抓好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各乡镇人民政府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实施,要求每月28日前上报维修养护实施进度,8月底前完成进度不少于50%,10月底前完成工程实施和自验工作。县水利局定期对全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解读机构:东至县水利局水利管理股
咨询电话:0566-7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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