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东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黄湓河殿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2024-2035)的通知》(东政〔2024〕13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
黄湓河鰕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15年由原农业部批准设立。保护区设立之初编制的规划已近10年,保护区管理要求、发展形势已发生较大变化,迫切需要对原保护区规划进行修编。根据《渔业法》《长江保护法》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要求,东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黄湓河鰕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2024-2035)(送审稿)》。
(二)主要依据
1.《渔业法》
2.《长江保护法》
3.《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10月下旬,规划编制组多次召开规划编制座谈会,研究讨论规划编制大纲,并协调有关单位提供规划的基础材料,集中编制形成规划框架。11月中旬按照提纲、任务列表,组织起草规划文本。12月下旬多次专题讨论,反复修改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4年1-2月,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送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保护区周边乡镇,书面征求意见。针对各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对规划再次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规划》评审稿。3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评审,3月上旬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7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5月8日征集意见反馈结果无。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5月14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4年5月22日县政府第17届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三、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强化保护区管理。常态化开展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地生境监测,及时掌握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对象种群动态及演变趋势,科学施策,实现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密度稳定恢复,生物多样性良好,保护区的基本功能完好。青虾、鳜鱼等水产优质种质资源实现合理利用。
四、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总则。确定了规划期限、范围、主要依据和编制原则。
第二章保护区现状。详述了保护区设立、主要保护区对象、自然地理状况、社会经济状况、水生生物资源现状及保护区管理现状,分析了保护区建设发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第三章指导思想与目标。提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保障保护区生态安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为目标,强化主要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系统保护。提出了总体目标、近期和中远期阶段目标。针对保护区建设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创新渔业资源保护利用方式,实现保护区有效保护与科学利用。
第四章功能区规划。依据2023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安徽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矢量数据校核成果,确定黄湓河鰕虎鱼青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342公顷,规划总面积略小于原农业部公告面积(357公顷)。按照原农业部公告的功能区界址点坐标划设核心区和实验区,核心区规划面积192公顷,实验区规划面积150公顷,并将依据农业农村部核准的保护区矢量数据适时调整。
第五章保护区管理规划。成立东至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下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站及保护区(张溪)管理基地作为保护区管理机构。组建局、站、执法基地三级管理体系,同时依托现有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和力量,已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网格化工作机制。建成东至县渔政指挥调度中心,渔政信息视频监控中心对保护区实时监控。建立完善保护区管理制度、年度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明确了保护机构主要职责。
第六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提出了保护区监测、鱼类增殖放流、渔业资源利用等规划内容。
第七章项目建设规划。依据涉及保护区的有关规划,及保护区自身建设发展规划,凝练项目8项,包括保护区渔业资源养护、管理能力提升、生态修复、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项目。
第八章保障措施。提出了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公众参与等保障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和制度保障。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保护区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将保护目标和管理任务纳入年度考核。
二是资金和技术保障。将保护区管理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纳入,争取国家、省相关项目资金。聘请省内外水产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团队,为保护区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组建技术服务团队,开展保护区日常监测、人员培训、渔业开发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是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发挥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保护区管理。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程文平
解读时间:2024年6月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6-327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