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
申请用地单位
池州官港新能源
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池州官港新能源东至县官港
风电场项目
土地利用现状
权属
合计
其中
地类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0924
0
(一)农用地
耕地
林地
1.0812
其他
0.0112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
是
规划级别
县级
土地利用计划情况
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2024年度
使用计划指标面积
1.0924公顷
年度计划指标来源
使用池州市2024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为基础核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
耕地数量
水田规模
标准粮食产能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
已补充
续表一
用地预审和选址文件
预审和选址批准机关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复文号
池自然资规函〔2022〕439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批准机关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皖发改能源函〔2023〕68号
项目代码
2108-340000-04-05-542708
建设规模
项目装机容量50.04兆瓦,建设9台单机容量5.56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拟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所发电量全额上网。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工程概算
功能分区情况
功能分区
供地方式
面积
升压站(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
出让
0.6712公顷
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
0.4212公顷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数量
申请用地
原有用地(改扩建项目)
指标控制
所选取单项指标对应的具体条件参数
节地技术、模式应用情况
1
1.0400
公顷
风电场装机规模50MW及以下升压变电站用地指标为0.48公顷、运行管理中心0.56公顷,合计1.04公顷;升压站实际用地面积为0.4662公顷;运行管理中心实际用地面积0.2050公顷,合计0.6712公顷
9
0.4284
3000kW单台风电机组基本用地指标为450平方米/台,9台风机面积合计0.4050公顷;3000kW单台机组变电站用地指标为26平方米/台,9台机组变电站面积合计0.0234公顷。单台风电机实际用地面积为442平方米,9台风机实际用地面积合计0.3978公顷;单台机组变电站实际用地面积为26平方米,9台机组变电站实际用地面积合计0.0234公顷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该项目设计符合《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建标[2011]209号),用地规模合理,符合节约集约要求,未开展节地评价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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