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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秘〔2024〕33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9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9 08:00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盘活闲置资产,规范资产清理处置流程,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章志坚

副组长:冯腊旺(常务副组长)

徐宏伟(县财政局)

成  员:黄光明(县发改委)

胡积周(县科工局)

张百胜(县住建局)

章少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冬林(县司法局)

  敏(县教体局)

高群英(县农业农村局)

袁华毅(县林业局)

吴学军(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王志松(县财政局)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方案,明确清理处置的目标、范围、时间节点等。

2.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台账。

3.审核资产处置申请,确保处置程序合规、处置结果合理。

4.监督资产处置过程,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及时报告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志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宋松平、周国楼、余荣华、汪恒玲、檀超。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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