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曾从事野外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的关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为我县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我县组织对2023年老公路养护工补助项目进行了自评,现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曾从事野外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的关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为我县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
二、立项依据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为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交人教[2014]75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交人教[2018]116号)
三、项目内容
现为安徽省户籍,2002年12月31日前曾在公路养护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公路养护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
对离岗时已领取回乡补助费的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将据实逐月抵扣其已领取的回乡补助费。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不享受工龄补助。
四、绩效目标
到2023年底,按时按质完成对全县范围内达到60岁的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全部进行工龄补助。补助对象主要为安徽省户籍,2002年12月31日前曾在公路养护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公路养护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对离岗时已领取回乡补助费的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将据实逐月抵扣其已领取的回乡补助费。2019年1月1日起,每个工龄每月补助标准提高到26元。尽全力保障养护工补助按时发放到位。
(一)投入(15分),自评分15分。
1、项目决策(6分),自评分6分。《关于为农村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交人教[2014]75号)
2、资金落实(9分),自评分9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过程(35分),自评分35分。
按期发放养护工补助。
(三)产出(25分),自评分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5分),自评分15分。
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及时性(10分),自评分10分。完成。
(四)效果(25分),自评分25分
1、社会效益(15分),自评分15分。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提升了老公路代表工收入。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自评分10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都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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