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股室: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股 胡帮明
咨询电话:0566-7028621
关于印发《东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我局将开展集中攻坚月行动,现将《东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8月31日
东至县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市决策部署,守好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主动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县环委会统一部署,决定自2024年9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质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紧盯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短板弱项,压实责任,精准发力,持续攻坚,推动各类问题按要求和时限整改达标、见底清零。由县局分管领导牵头,全面落实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确保不出现重大负面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耕地保护类:重点排查基本农田内违法堆填渣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挖塘养鱼,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补充耕地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管护不力等问题。(耕保股牵头,执法监察股配合,各中心所具体负责)
(二)土地利用类:重点排查以临时用地为名,将工程渣土违规堆放在耕地上,审批用途与实际不符、批小占大、批东占西,超期未复垦,复垦标准不高、未及时耕种等问题。(土地利用股牵头,执法监察股配合,各中心所具体负责)
(三) 矿权管理类:重点排查整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自然保护区(含国家公益林)内探、采矿权清理不彻底等问题。(矿业权管理股牵头负责,执法监察股及各中心所配合)
(四)生态修复类:重点排查2018年以来已治理的39家废弃及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后未经审批占损使用等问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牵头负责,各中心所配合)
(五)监察执法类: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信访件情况,重点排查以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建设等各种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侵占耕地等方面问题。(执法监察股牵头负责,各中心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深入排查。要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细化举措,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立足职责任务,强化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卫片执法等工作,坚持全面排查、边查边改,确保排查彻底、不留死角。排查新发现问题及整改进展、“回头看”核查情况由各中心所报送责任股室,责任股室汇总后每周一、每周四上下班前报送至修复股。
(二)推动整改落实。要焦聚今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具体问题和排查发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力争做到立行立改、立改立成,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或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回头看”任务。省级以上层面交办的28个已销号具体问题(详见附件3)由责任股室分别逐一开展“回头看”,原则上9月底前完成一轮“回头看”。要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标准,全面排查各类关联性、衍生性等问题。
四、问题整改督查
根据问题类型和股室职能业务,分三个督查小组。
第一组:带队领导:章少强;组员:左小虎、汪保国。
重点督察监察执法类问题。
第二组:带队领导:刘满华;组员:叶孟光、周国楼。
重点督察耕地保护类、土地利用类问题。
第三组:带队领导:左小虎;组员:李少军、胡帮明。
重点督察矿权管理类、生态修复类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好此次集中攻坚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严防“灰犀牛”、“黑天鹅”事件。
(二)严格考核问责。专项行动期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得采取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方式,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做法,避免排查整改简单化、“一刀切”;对存在推而不动、上报不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滞后的,公开通报曝光;对出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且造成不良后果、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问题清单
2.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具体问题(1个)
3.省级以上层面已销号具体问题清单(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