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7月19日
发布地点:东至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东至县民政局
主持人:东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汪玉敏
发布人:东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洪奇志
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东至县民政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东至县城乡低保、特困补助标准调整暨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下面请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主任洪奇志向大家介绍我县的城乡低保、特困补助标准调整暨社会救助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洪奇志: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东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的洪奇志。首先感谢大家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政策要求,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经县政府第17届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适当调整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我县2024 年度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656.16元/月)、50%(689.7元/月)确定。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低于2023年度标准的,按2023年度标准执行。我县2023年城市低保787元/月,农村低保750元/月,目前已达到市文件要求,暂不调整。即城市低保787元/月,农村低保750元/月,维持不变。初步测算2024年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816.25 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8314.52万元,2024年较2023年城市低保资金增加25.5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增加500.75万元。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并按标准全额发放。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23元/月调整到1024元/月,实发102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变,仍为975元/月,但将扣除基本养老金后的农村集中特困供养实发830元/月、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实发780元/月调整到农村集中特困供养与分散特困供养均实发975元/月。初步测算2024年支出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3137.05万元,2024年较2023年多支出资金483.292万元。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城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2023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780元/月)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2023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护理标准由全护理标准670元/月、半护理标准402元/月、全自理标准53.6元/月调整到全护理标准890元/月、半护理标准534元/月、全自理标准72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标准由全护理标准469元/月、半护理标准268元/月、全自理标准40.2元/月调整到全护理标准623元/月、半护理标准356元/月、全自理标准54元/月。初步测算2024年支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350.22万元。
低保、特困标准调整后,我们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低保、特困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重新核实低保、特困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按新标准执行,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此次标准调整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关于做好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池民社救〔2024〕6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们要严格低保认定条件,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为目标,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主持人:下面开始记者提问。
记者:哪些人员可以获得低保?
洪奇志: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记者:东至特困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了,生活补助金是如何发放的?除了补助之外,特困家庭还能享受哪些救助政策?
洪奇志:东至目前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1024元/月、农村975元/月。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标准全额发放,不再扣除基本养老金,所以此次调整,特困人员实发生活费提升较大。生活补助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每月15 日前支付到特困家庭的账户(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打到乡镇三资账户上)。目前,除了基本生活救助外,特困家庭还能享受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惠民补贴(电费减免)等等。
记者:如何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救助?
洪奇志: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时,工作人员需指导其通过“皖事通”APP、“池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自助申请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授权,签订《池州市低收入人口申请及诚信承诺书》《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次性提交申请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供养义务人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生活困难佐证材料等。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填写《池州市低收入人口申请确认表》,按照《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等相关要求,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池州市低收入人口申请受理告知书》;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代办(帮办)制度,对申请人因身体、年龄等特殊原因个人申请有困难的,由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实行代办、帮办,确保困难群众及时申请救助。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