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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K168716825/202410-00020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秘〔2024〕50号
成文日期: 2024-10-10 发布日期: 2024-10-10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08:00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20241010

 

 

 

东至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

东至县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季度

 

2

东至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

县水利局

3

东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第二季度

 

4

东至园林林地草地定级和制定基准地价以及城区标定地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十四五棚改规划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期调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三季度

6

东至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