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4-2026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周期。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东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东农秘〔2024〕68号)。
二、出台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机〔2024〕3号)
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
三、出台过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精神,在保持上一轮政策实施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于2024年10月10日起草了《东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草案),10月18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与县财政局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10月21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东至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东农秘〔2024〕68号)共分九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2024-2026年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
(二)实施重点。重点补贴机具包括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以及农业急需、补短板等机械。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我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7个小类129个品目,贴机具种类范围3 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全面开展农业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做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普惠共享,方案对购机者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进行了限制,原则上每户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0台。对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机具补贴标准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具体见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公告)。
(五)资金分配与使用。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按年度下达。资金使用优先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以及我县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和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重点机具”,其他机具按照购机先后顺序(以购机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补贴资金兑付。同时按照规定,在县政府网站定期发布资金使用进度。
(六)农机产销企业责任。明确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加强对农机补贴机具核查,及时调查处理经销企业的违规行为,确保购机者的切身利益。
(七)补贴操作程序。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具体操作流程:自主购机→补贴申请(或手机APP申请)→资料审查受理→机具核验→信息公示→资金兑付。
(八)实施要求。明确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职责,通过“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公开信息,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稳定顺利实施。
(九)附件。我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示格式。
六、文件中与上一轮农机补贴政策的变化
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突出稳产保供。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我县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统称“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
二是在补贴标准方面做到有升有降。将水稻插秧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窄履带水稻收割机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等部分重点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对县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建立清单,及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三是在实施创新方面着力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试点,将符合条件的专项鉴定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继续开展连栋温室、粮食烘干等成套设备试点;加快先进适用创新机具推广应用,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待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给予特定补贴支持;积极争取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四是在风险防控方面提高监管水平。运用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及池州智慧农机平台,推进补贴机具唯一身份识别,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强化部门管理责任和多部门联动,完善监管机制,全流程加强补贴机具监督管理。同时加强补贴信息适时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五是在补贴兑付方面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从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要求。
解读单位: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周诚知(东至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农机站站长)
政策咨询电话:0566-5299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