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和规范我县工业地产开发建设,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东至县关于扶持新型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2020年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借鉴外地做法决定对我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项目试行工业地产预售许可。
我局在广泛征求有关乡镇、园区管委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5月6日印发了《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东政办〔2020〕19号)。根据《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对《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实施后的成效进行评估。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东至县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张丽,0566-7028301。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408827662@qq.com)、邮寄(东至县住建局407室,邮编:247200)、 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政办〔2020〕19号)
2. 征求意见反馈表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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