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审〔2024〕43号
东至恒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年产150台(套)医疗核磁共振屏蔽机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3-341721-04-01-742765)等材料收悉。《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属于报告表。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数控分卷开平机、剪板机、折弯机、数控冲床、裁板机等机械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50台(套)医疗核磁共振屏蔽机房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3月11日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东发改备〔2024〕21号)。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市政管网完善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徽迪卡高端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喷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边角料、废金刚砂、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危废间等区域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上传验收系统https://cepc.lem.org.cn/#/login),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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