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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NB1903412R/202411-00009 组配分类: 减税降费政策及落实(社保和经营服务性收费)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东至县税务局大渡口税务分局三步到位提升“残保金”收支管理质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1-01
废止日期:
东至县税务局大渡口税务分局三步到位提升“残保金”收支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11-01 16: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集中征缴期,大渡口税务分局完成残保金征收10余户,实现残保金准期入库金额90417.1元,后期将继续督促残保金准额准时入库。一是增强业务能力,思想认识到位。坚决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确保税务人员熟练掌握残保金相关政策,夯实日常申报及催报催缴基础管理工作,在源头环节力促应收尽收。二是提升服务质效,辅导宣传到位。以创建枫桥税务分局为契机,推进非接触式办税,通过分局税企微信工作群推送相关优惠政策、申报操作指南;将两费征收和“一户式”网格化服务管理相结合,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确保缴费人在两费缴纳过程中遇问题有专人解决,有问题有专人对接,进一步提升缴费辅导精准性和及时性。三是实施动态分析,监控反馈到位。建立台账制度,及时掌握跟进企业费金缴纳进度,做好反馈;结合人社、残联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残疾人数数据,结合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系统的职工薪金与在职人数数据,与税源部门相互配合,对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数额开展深入比对,通过数据分析切实摸清底数,为实现残保金征收预期奠定坚实数据基础。 (撰稿人:李冉,审核人:张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