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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000U/202501-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东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致全县人民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22
废止日期:
致全县人民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1-22 11:12 来源:今日东至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群众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失去森林的保护,人类将无法生存。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冬至以来,我县天气持续晴好,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春节期间人员返乡上坟、祭祀和节日烟花爆竹使用激增,森林火灾一触即发,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朋友们,要始终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地山上烧马蜂、烧火驱赶蛇鼠野兽。


二、不准在林地区内乱丢烟头或放孔明灯。


三、不准烧荒开垦和炼山造林。


四、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和烧木炭。


五、不准在林地烧田埂、稻草和杂草。


六、不准在野外林区内玩火或烧火取暖。


七、不准在林区内狩猎、烧火驱兽和爆破等活动。


八、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和野炊活动。


九、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十、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香、燃放鞭炮烟花,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


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体公民对野外违法用火以及酿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火情火警,请您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大力支持,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时刻注意森林防火,积极争做森林防火宣传员。最后,祝您春节愉快,阖家欢乐。


东至县安全生产

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公安局

东至县林业局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