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审〔2025〕2号
安徽龙溪外贸麻油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年产5000吨热榨芝麻油、3000吨炒芝麻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3-341721-07-02-432727)等材料收悉。《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桥村206国道以南。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6.植物油加工”属于报告表。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的热榨芝麻油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吨热榨芝麻油、3000吨炒芝麻的生产能力。2024年6月5日于东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东科工信(2)〔2024〕10号)。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和气旋塔废水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0t/d,处理工艺“均和+压滤+调节+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达纳管限值后排入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热榨和炒芝麻车间炒锅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热榨和炒芝麻车间水分均衡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一根15 m排气筒排(DA002);
对筛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炒制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经热榨废气一起通过气旋塔+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4);色选和包装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后与冷却风选工序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5)。污水站恶臭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主要产生的杂质、沉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压榨后油饼、异色芝麻、污泥等一般固废,进行外售或综合利用,厂区设有临时暂存一般固废库(90m2)。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颗粒物为0.7119 t/a、VOCs为0.1269t/a、SO2为0.051t/a、NOX为0.2387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成品库、污水站、厂区车间废水收集管线区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上传验收系统https://cepc.lem.org.cn/#/login),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