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喷水织布废水、水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喷淋废水,废水进入到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90%进行回用到生产工艺上,10%排入大渡口经开区胜利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水洗废水预处理措施设计规模为50t/d,处理工艺为:气浮+絮凝沉淀;综合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250m³/d,处理工艺:格栅+隔油池+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沉淀+过滤+消毒;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出水水质按《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以及大渡口经开区胜利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执行。企业须在大渡口经开区胜利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以及各污水管网接通等条件完善后,方可进行生产。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上浆烘干废气、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花废气、蒸化废气、定型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23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蒸汽发生器与天然气燃烧机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置,废气分别由23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塔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一般固废:废丝、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浮渣、浮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需对污水站污泥固废属性进行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在有鉴定结果前,参照危废HW49进行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COD为0.711t/a、NH3-N为0.071t/a、烟(粉)尘:0.21t/a,氮氧化物0.18t/a,二氧化硫0.12t/a,VOCs:1.2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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