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强化“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监测数据应用共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支撑保障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监测+分析”掌握生态账本。认真组织开展龙江水厂等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河流湖泊水质监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控村庄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等水、大气、噪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汇总分析辖区内14座环境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手工监测数据,梳理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2024年,共安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137次,上报有效监测数据3200余个,共发布各类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30期。
“监测+监督”细化环境管理。一是优化“联”的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环境监测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2024年对辖区内东至共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监督性执法监测17次,出具报告21份,有效数据530余个。二是提升“快”的能力,及时有效解决12345热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信访投诉类问题环境监测,以数据评判,用数据回复。2024年,开展尧渡镇蟹子坑水库水产养殖影响水质问题等信访投诉监测16次。三是发挥监测提醒作用。结合日常环境管理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建立环境质量问题提醒函制度,依据监测数据说明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成效。2024年,依据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等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点12个,向县政府上报监测专报19份,向住建等县直职能部门及乡镇(开发区)发出涉及排灌站入河排污口、渔业养殖水体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提醒函6份。
“监测+应急”守护环境安全。一是强化应急培训。将应急监测培训纳入监测站全年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参照应急技术资料,定期召开监测例会,提升应急监测人员基本知识储备和应急监测技能,全年共安排2次应急监测专项培训。二是监测设备保障。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监测设备,做到设备随拿随用,同时申请购置便携式多功能水质参数仪等应急监测设备。三是建立协调联动的应急监测机制。针对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站目前尚不具备监测能力的监测指标,结合本县应急监测重点与池州市、安庆市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应急监测联动。2024年,共快速响应协同处置G206尧东一级公路车辆碰撞致化学品椰油酰氯泄漏等突发环境事件4起,安排13人次开展应急监测6次,出具应急监测报告5份。
“监测+宣教”弘扬生态文明。一是持续开展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利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契机,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2023年组织开展“我与生态文明零距离”参观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活动;2024年开展东至国祯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0余幅,邀请社会公众70余人次参加。二是发挥监测服务企业作用。持续做好“十百千”企业帮扶工作,强化监测业务帮扶、技术支持,协助推动企业自行监测规范化、标准化。针对辖区内企业提出的实验分析人员实操能力及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标准系统培训相关需求,安排监测站技术骨干与企业协商制定跟踪服务方案。全年开展7次监测工作帮扶。
“监测+质控”强化能力建设。一是优化体系框架、人员岗位设置和管理规定,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2023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要求,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实施修订。二是细化质量管理。针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新上岗人员及监测风险防控点,按时开展质量监督、内审和管理评审。2024年按时完成内审、管理评审各1次,开展内部质量监督检查3次,排查并完成整改问题7个。同时,引入7S企业管理概念,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国家监测网能力验证考核,2024年度顺利通过BOD5、挥发酚监测项目能力验证考核,2019年以来参加“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等12项次国家总站项目能力验证考核,考核结果均为“满意”。全年共安排监测人员参加各类外部培训7次,19人次参加培训。
2025年已开篇,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坚持以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导向,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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