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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成效后评估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16
废止日期:
关于《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成效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6 15:17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开展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东法办发〔2024〕11号)精神,我局立即开展评估工作,现将关于工业地产评估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工业地产项目评估工作,成立了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并通过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前期我局对于县内工业地产项目展开了调研工作,并且在工业地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听取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局等相关单位意见与建议,确保社会公众参与。

二、评估内容分析

(一)合法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东至县关于扶持新型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借鉴外地做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起草《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实施成效后评估报告,与上级政策文件定相一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合理性标准

我局为确保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工作有序、合理,工业地产项目遵循“先行先试、封闭运行、一案一策”的原则,由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申报开发的工业地产项目进行审定,并出具同意办理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函后,由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预售。在试行期间,如发生与《东至县关于扶持新型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试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由县政府研究确定。工业地产预售的申报条件包括以下方面:(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工业地产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总建筑层数1/3以上。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相当,这些措施制度能够有效推动实施办法的落实,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适当性。

(三)可操作性标准

工业地产销售合同实行网签备案制。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我局研究制定。合同内应明确工业地产的位置、配套设施、荷载标准、使用功能、装修标准、售价、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内容。备案合同示范文本能够针对性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够高效、便民,并完备建立好配套设施。

(四)规范性标准

规范性标准能够让工业地产项目的逻辑结构更加严密,表述正确,减少失误,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申请预售许可的工业地产项目分层、分户平面图应与图审机构确认的建筑施工图完全一致。

(2)经批准预售许可的工业地产项目,在发布售房广告时,须载明工业地产预售许可证的证号和用途。

(3)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工业地产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须提供经属地乡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的买受名单。《工业地产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一般不予变更。

(4)工业地产项目按栋核发《工业地产预售许可证》。在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满足消防安全和房屋独立使用的条件下,可以分割销售。

(5)工业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管理参照《池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池建房函〔2017〕503号)执行。

(6)工业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收件标准,参照我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法的要求进行。

(7)工业地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县规划部门批准认定后,不得擅自更改。开发企业需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委托专业房产测绘机构进行建筑面积预测。预售方案和价格表须经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并报县发改委备案。

(8)新型产业园公共设施由投资运营方负责维护和管理,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地产项目物业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参照我县房地产开发管理模式,新建工业地产项目需要按商品房开发最低标准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开发资本金和配置物业用房。

(五)实效性标准

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我局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工业地产项目的确认和后续运营管控工作;对辖区内工业地产项目的建设、招商、后续运营等进行服务和监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园区管理要求完善相应的企业准入、厂房转让、项目巡查、违规处置等相关管理规定。这些制度能够让相关实施办法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实现预期目的。

三、后评估工作结论和意见建议

我局严格按照《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池政〔2024〕22号)《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池政办秘〔2024〕67号)等相关规定程序开展评估工作。目前东至县内第一个工业项目为中莱置业项目,该工业地产项目的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也邀请了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局等单位进行了商讨,会议收集各单位对于该工业地产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东至县新型产业园工业地产预售备案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经修改完善后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