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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6884N/202501-00069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东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号: 池民务〔2025〕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7 08:16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九华山社保局、财政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函〔2022119号)和《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质量和护理能力,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等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提高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标准及执行时间

202511日起,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每人每月9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4元,各地补贴发放不得低于市级制定的基础标准。月初补贴发放低于94/月的地区,应于次月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

二、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保民生、兜底线、暖民心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2.精准认定对象。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强化信息数据复核与比对工作,县区民政部门每月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死亡、低保特困、工伤保险、监狱服刑、残疾人证等数据进行比对;残联组织要及时提供残疾人证动态信息,协同民政部门落实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严格落实精准动态管理,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相应审核、发放程序,做到线上线下发放一致。

3.加强资金保障。县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所需资金测算并列入财政预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确保补贴按月足额打卡发放,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

4.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宣传册等多种媒介途径,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能够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申领流程,助力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池州市民政局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1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