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池人社明电〔2021〕33 号)等文件规定,对2025年4月申请的4人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2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566-7020536)或县人社局(电话号码:0566-5292608)反映。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东至县2025年4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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