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427/202504-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15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09:08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202510                    签发人:杨国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规模养殖场(户)、福旺兽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全镇2025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维护本地公共卫生安全,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县农业农村局东农秘〔2025〕8号文件精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把控春防总任务

全镇2025年春季动物强制免疫任务量:鸡、鸭、鹅等家禽约8万只,猪、牛、羊等家畜约2000头。要求做好牛、羊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猪O型口蹄疫免疫,羊小反刍兽疫免疫,鸡、鸭、鹅等家禽H5亚型和H7亚型病性禽流感免疫。要求做到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要求各畜禽养殖主体同步做好非洲猪瘟、猪瘟、蓝耳病、鸡新城疫、牛结核病等其他主要动物疫病和动物血吸虫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采取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方式开展春季畜禽免疫工作2025年4月15日起全面启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520日前完成规模养殖场、各村散养户等防疫重点专区畜禽集中免疫,530日全面完成春防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防疫责任制。

全面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各村提前摸清辖区防疫目标与任务数,建立防疫台账,根据防疫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福旺兽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毯式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福旺兽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与防疫员签订年度动物防疫劳务合同并加强防疫员管理和防疫过程监管,建立防疫档案,对防疫质量负责。各规模养殖场(户)应主动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参照《2025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指南》,规范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统筹调度全镇动物防疫工作,提前备足全镇春防所需疫苗,做好疫苗领用登记管理,加强防疫技术培训,按时上报防疫信息,配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三、跟踪监督防疫全过程。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敦促福旺兽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先打后补”规模主体等提前购买或领取防疫所需相关疫苗、消毒液、防疫器械物资等,按照全镇春防计划时间节点落实春防各项工作任务。强制免疫期间,安排畜牧技干跟踪监督,确保防疫进度有序可控,防疫过程符合技术规范,防疫对象不落一畜一禽。对拒绝、阻碍免疫的养殖场(户)即时发放书面告知书,加强防疫责任义务宣传教育必要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

防疫期间,各工作人员应特别注意防疫途中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系好安全带,戴好头盔,做好安全防护,于防疫工作日下午五点半之前抵达防疫村,在村委会统一安排与带领下开展防疫工作。坚决禁止村级防疫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工作人员、带队村干部、畜牧技干等防疫相关人员在防疫工作期间饮酒,坚决禁止无防疫资格人员(非村级防疫员)及未签订动物防疫劳务合同人员开展防疫工作,坚决禁止入村开展防疫的相关人员接受村委会除工作餐以外的任何物质安排,如发现防疫人员违背规定,从严处理。

 

 

胜利镇人民政府   

20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