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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08
废止日期: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09:13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58日起,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3.075%

二、202558日(含)以后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20255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三、202558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1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