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慧鼎科技有限公司磁流变减振器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东至县大渡口经开区
建设单位:
安徽慧鼎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池州艾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4月29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总投资 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中“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东国瑞标准化厂房9400m2,购置减震器总装生产线、减振器示功机产线、清洗线等设备,形成年产10万套磁流变减振器规模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10月23日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东发改备〔2024〕131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干燥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桶、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定期外售或回用于生产;废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VOCs 0.72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危废库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529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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