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池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东至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事 项
责任单位
时间安排
1
调整划定东至县坦埠河等23条
河流管理范围
县水利局
第一季度
2
划定东至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第二季度
3
东至县枫林水库工程建设
第三季度
4
东至县“十五五”规划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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