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池建村函〔2025〕143号)精神,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要符合《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2023年1月印发)有关要求,并将是否有抗震设防措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内容。
二、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要求及时更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准确的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各乡镇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
三、请各乡镇持续做好各村建筑工匠的动员报名工作,确保每个工匠每3年至少轮训1次,每个乡镇参加培训的乡村建设带头工匠不少于1人。培训后将工匠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的“乡村建设工匠名录”版块。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池建村函〔2025〕143号)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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