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塔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至县荣兴村红色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荣兴村红色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木塔乡荣兴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一期建设农特产品展销暨红色文旅研学服务中心,占地面积450㎡,包括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电商直播间、物流仓储间、红色旅游线路咨询及团建研学功能室等。项目二期配套农特产品展销暨红色文旅研学服务中心必要硬件设施,完善周边服务设施(含承接红色旅游及团建研学食宿设施1300㎡、停车场1200㎡)改造和完善提升。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6年2月—2026年12月,计划实质性开工时间2026年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省级和美乡村项目资金1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100万元。
八、加强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分析论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601-341721-04-01-884232。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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