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19)东至县不动产权第0000393号
胡传顶、李艮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1.64㎡/108.79㎡
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西路盛世.尧城水岸5幢7层701
根据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2026)皖1721执5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6)皖1721执594号执行裁定书的生效法律文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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