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0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21)东至县不动产权第0058067号
陈英才(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55.03/257.01平方米
东至县大渡口镇大同村五四组
公告单位:东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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