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6﹞179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6﹞431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东至县2026年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资金投向和任务要求,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奖补类的根据实施主体申报等情况,经公开竞争立项等程序,审核筛选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单位和项目名录。补助资金遵循不重复安排的原则,对已经享受财政专项补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不再安排实施相同项目。申报主体对于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奖补、种植主体设施升级项目申报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相应农业补助类项目申报资格。
二、资金支持重点
省财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东至黑木耳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支持菌种检验检测室的试剂、耗材和样品等购买,支持召开食用菌产业会议、农民培训、现场会等,支持开展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有特色的试验示范,支持县食用菌产业协会开展会员交流、考察、培训等,支持开展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支持东至黑木耳种植主体设施升级、装备提升等。
三、实施内容和资金安排
1.支持东至黑木耳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使用资金35万元。
与省农科院蔬菜所共建东至黑木耳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按照协议使用经费35万元,其中2026年需支付15万元,2027年各项成果结题验收后支付2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团队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所需的材料耗材支出、人员差旅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费、技术服务费等。
2.支持菌种检验检测室的检验检测工作,保障菌种安全,使用资金5万元。
用于县农服中心菌种检验检测室增添菌种检验检测的设备仪器、试剂、耗材和样品、农户用工、交通费等,对县域内的生产用种实施抽检,开展出菇试验等,保障生产用种的质量安全。
3.支持召开食用菌产业会议,农场培训会、“三新”现场会等,使用资金5万元。
用于相关会议的场地租赁、食宿安排、交通费、授课费、会议资料制作等会务工作,旨在搭建食用菌产业交流合作平台,提高食用菌产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我县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4.支持开展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或有特色的试验示范,使用资金10万元。
在黑木耳、羊肚菌等食用菌的生产环节开展试验示范工作,建立试验示范基地,补助主体用工和材料支出,探索优化种植技术和模式,为产业发展提供实践参考。
5.支持县食用菌产业协会开展会员交流、考察、培训等,使用资金4万元。
6.支持开展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使用资金29万元。
要求单个种植主体总规模不少于10万棒,按种植规模梯次进行奖补。种植规模10-20万棒时,为同一奖补水平,单个基地支持最高不超过2万元;种植规模大于20万棒时,奖补增加50%,单个基地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
7.支持东至黑木耳种植设施升级、装备提升,使用资金12万元。
对黑木耳种植主体2026年新建、新购置的栽培吊架、锅炉、灭菌房等设施装备提升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设备成本的30%,申报的设备设施造价起点为1万元,单个主体奖补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各相关乡镇开展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相关企业进行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奖补、黑木耳种植主体设施升级奖补项目申报。自愿承担以上6、7两项申报的主体,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填报申报书(见附件),经所在乡镇初审,于9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1-5项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五、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照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加强项目监管,奖补类资金拨付环节要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项目单位实施结束后及时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
附件:1.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奖补项目申报表
2.黑木耳种植主体设施升级奖补项目申报表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附件1
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奖补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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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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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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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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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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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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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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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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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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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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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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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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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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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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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乡镇/村组/小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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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规模(需提供菌种、菌棒、菌袋出库单、付款记录、合同、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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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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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申报主体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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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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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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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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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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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黑木耳种植主体设施升级奖补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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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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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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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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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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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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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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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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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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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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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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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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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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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乡镇/村组/小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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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建、新购置的栽培吊架、锅炉、灭菌房等设施装备提升(需要提供发票、照片、合同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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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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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申报主体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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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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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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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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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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