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完成《东至县2026年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资金投向和任务要求,方便广大种植户朋友理解进行项目申报及最终项目验收,现就实施方案的常见问题与种植户朋友们进行交流。
1、问:实施方案中,哪些实施内容可以申报?
答:1-5项由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与情况组织实施,不可申报,自愿承担以上6、7两项申报的主体,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填报申报书(见实施方案的附件)。
2、问:申报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3、问:哪些人或主体可以申报?
答:满足申报条件的从事黑木耳种植的事实生产活动发生在东至县的个人、企业、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等,包括村属、镇属、县属等公有制经济组织。
4、问:规模或设施设备成本不足时,是否可以多个主体或个人联合申报?
答:不可以,此行为属于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回奖补资金且追究相关责任。本次项目仅能以单独的个人或主体的名义申报。
5、问:第6和7项的奖补资金怎么分配发放?
答:发放时直接打款到银行账户,注意填报的银行信息要和申报主体一致,如以个人名义填报的要填个人的银行账户,以企业、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名义填报的要填对公账户。第6项奖补资金分配时,要求单个种植主体总规模不少于10万棒,按种植规模梯次进行奖补。种植规模10-20万棒时,为同一奖补水平,单个基地支持最高不超过2万元;种植规模大于20万棒时,奖补增加50%,单个基地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第7项奖补资金分配时,对黑木耳种植主体2026年新建、新购置的栽培吊架、锅炉、灭菌房等设施装备提升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设备成本的30%,申报的设备设施造价起点为1万元,单个主体奖补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6、问:第6和7项申报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答:第6项申报材料:
①东至黑木耳10万棒以上规模种植奖补项目申报表
②菌种、菌棒、菌袋的出库单、发票、付款记录、合同、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购买生产资料产生费用的正规证明,如合同、发票、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明种植规模达标。
第7项申报材料:
①黑木耳种植主体设施升级奖补项目申报表
②2026年新建、新购置的栽培吊架、锅炉、灭菌房等设施装备的发票、照片、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确实新建或购置了该设施装备且成本达到1万元及以上。
解读单位: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纪凡(东至县农业农村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66-529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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