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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索引号:
0001057201404001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县人民法院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东至县人民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04-30
发布日期:
2014-04-30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
来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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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项目
预算数(万元)
合计
10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5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本院汇总数,包含院机关和派出人民法庭。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2万元,其中: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同级法院业务往来,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办案和日常公务等需要。
联系方式:东至县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dzrmf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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