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3286817/201904-001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发改办〔2019〕46号
成文日期: 2019-04-10 发布日期: 2019-04-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00:00 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安徽管理处:

现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0日

 

 

 

东至县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东至县安委会《东至县“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安〔2019〕4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我县油气长输管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规定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平地起惊雷的事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是全县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以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管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

(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对重点油气长输管道沿线存在占线压穿越、安全距离不足、滑坡、山洪地质灾害和其他工程弃渣等危害管道安全情形的重点油气输送管道是否采取加强巡护有效治理措施的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情况

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护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

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演练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事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9年4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集中自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4月)。各油气管道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

2、深化执法检查阶段(5月)。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3、巩固提升阶段(6月)。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消除隐患,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各油气管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利用手机、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企业和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请有关企业自每月20日前将本月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东至县发改委办公室,6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工作总结。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