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镇村干部职务退出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解读人:胜利镇党委委员樊方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要求加强巩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村级组织整体功能的,坚持“党管干部、严格依法、民主集中制和服务群众”,“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的背景下制定本政策,切实加大村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努力践行“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大讨论活动落地生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确定具体人员起草了《暂行办法》文稿,传阅机关班子和各村征求讨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提请相关会议通过制订本办法。
三、工作目的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为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近日,胜利镇出台《村干部职务退出暂行办法》,作为强化村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紧箍咒”真正让“自家干部”不再“高枕无忧”。
四、主要内容
列举12种退出情形,客观界定不称职村干部,明确规定村干部行为准定期督查村干部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限期整改转变,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让村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五、创新举措
对限期整期满后仍无转变的村干部,针对不同情形,《退出办法》明确主动辞职、组织调整和劝其退职三种形式。对确有悔改、表现良好、具备重新担任村干部能力和意愿的,可以重新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培养使用。《退出办法》目的不是“换一茬”,而是推动基层工作,服务乡村百姓,倒逼村干部认认真真在村履职,兢兢业业为民办事,真正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村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力度,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