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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检察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1-12 发布日期: 2018-01-12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1-12 00:00 来源:东至县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至县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至县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3.6%,下降原因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费使用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3.6%,下降原因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