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至县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3.6%,下降原因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费使用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3.6%,下降原因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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