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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50300/201904-00008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东至县检察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2-02 发布日期: 2019-02-02
废止日期: 2029-04-17
东至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2-02 00:00 来源:东至县检察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至县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4.9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9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9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05万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5.78%,下降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使用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2%,下降原因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

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