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4.9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9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05万元,下降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5.78%,下降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使用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2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2%,下降原因主要是反贪反渎预防转隶之后人员减少。
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