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图解、动漫)
索引号: 11341821003286884N/202001-00180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图解、动漫)
发布机构: 东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政策图解】关于办理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温馨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1-19 发布日期: 2020-01-19
废止日期: 2029-06-18
【政策图解】关于办理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19 09:15 来源:东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享受对象

 201906180902381075_3ll2DfUH.png

    凡具有东至县户籍,且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即1939年6月30日前出生且健在的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 补贴标准

   80--89周岁(含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

   90--99周岁(含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6月5日--30日为个人申请阶段。本补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按照“户申报、村镇审、县核定”的方式进行:

1、由老人本人或赡养人,持申请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汇总村(居)上报的花名册,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档上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审核、审批,有县政府安排资金,资金有财政局直接拨付银行打卡发放。

4、高龄津贴每年申请审核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对象按程序申报,死亡对象及时核减。审核工作于每年7月份进行,一年发放一次。(原则上,重阳节之前高龄津贴发放到位)

201906180902431076_G2HisrQy.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