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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残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其他 / DOC
标题: 2019年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有关事项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06
2019年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有关事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6-06 17:13 来源:县残联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指导我县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文件精神,为规范2019年一户多残生活救助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解读人:何先松      解读时间:2019年4月24日

一问: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户多残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救助条件是什么?

答: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东至县户籍;

2.低保家庭内有2个以上(含2个)的残疾人(必须办理一至四级残疾人证)。

三、救助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属地管理原则。

四、具体操作如何?

答:1、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都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户为单位,由村(社区)和乡镇分别逐级填写《东至县“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低保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两次公示、审核后,报县残联进行审批。

2、凡20191月至4月在册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待遇的,并持有《残疾人证》的一户多残贫困家庭均可享受救助。

五、时间安排

答: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生活救助资料(含两次公示清单图片)、电子文档和资金传递表于520日前上报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