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71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45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加一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原因主要是2020年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37.5%。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使用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东至县预算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东财行〔2014〕78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0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95万元,下降15.5%,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应逐年递减至少5%。;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车辆老化报废,需要购买新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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