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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县政府办公室解读《东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7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县政府办公室解读《东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7 09:03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14日,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东政办秘〔2020〕6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1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基层政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必须应公开尽公开,会议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了安排部署;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从“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等8个方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1月,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作为今年我省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二、起草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0〕55号)、《池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池政办秘〔2020〕68号)出台后,县政府办结合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上旬分别征求了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同时向县政府分管县长汇报方案推进情况及总体思路,听取分管县长意见和建议后,县政府办再次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按照到2023年全面完成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总体安排,持续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大幅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对2020年至2023年各年工作任务逐年进行明确;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围绕工作目标,提出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等具体工作任务;第三部分是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计划,根据方案要求对年底工作进行有序安排;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协调推进、加强监督检查等。

四、工作目标

明确到2023年,全县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乡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五、创新举措

一是高质量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提前部署,国家部委印发的26个领域目录下发后即开展首轮意见征求及事项梳理工作。规范编制,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要求,通过座谈会、现场调研、反复会商等形式充分合理吸纳各部门提出的意见,确保目录切实可行。打造标准,细化公开要素,要求各单位把公开事项标准化、条目化,形成便于公开人员操作的事项规范,同时推进公开流程与业务流程精准对接。通过这种方式,一是能够充分发挥县直各领域主管部门作用,确保国务院部门印发的标准指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能严格界定公开边界,保证全县基层政府公开目录范围、框架相对统一,体现基层政府的地域特点,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激发基层政务公开活力。每个乡镇择优选择2-3个工作基础好的村(居)设立创新示范点,按照“创建主体申请,乡镇政府推荐”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确定为“东至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点”。将县财政局、发改委、教体局、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示范点。作为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板,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是村(居)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强化公开意识,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强化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加专业素养,切实提升能力水平;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适时组织开展测评和专项评估,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