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解读《东至县“四带一自”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9 18:1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解读人:东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俊明。
解读时间:2020年6月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做好今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壮大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业,根据市《关于印发<池州市“四带一自”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农〔2020〕39号)精神和县民生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2020年底,全县特色种养业扶贫年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22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3100户,支持2000户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开展自种自养。
三、《实施方案》的实施对象
全县22个贫困村;精准识别全县有劳动能力、常年在家、有发展意愿,以及虽然无劳动力但拥有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且有参与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四项内容
(一)抓好基地建设和主体带动。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基地)带贫,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贫。
(二)支持贫困户自种自养。坚持扶贫与扶志结合,加快发展优质特色种植业,鼓励发展优势畜禽产业,加快发展特色水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林业产业。
(三)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实施自种自养贫困户培训工程,强化农技科技帮扶指导服务。
(四)认真落实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做好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奖补,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
五、《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分为四项
(一)落实项目。1—3月,研究落实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筹措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审批。
(二)组织实施。3—10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三)定期调度。4月份起,按照省市县民生工程调度要求,启动调度制度,开展定期调度。
(四)绩效评价。根据省厅制定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要求,于年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保障措施分为五项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扶贫、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项目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督。切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2020年精准扶贫到户帮扶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政办〔2020〕10号)要求,奖励贫困户。对帮扶工作得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晋升上一级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涉农项目扶持。
(三)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增强特色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四)加大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帮助贫困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产业扶贫政策。及时梳理、总结产业扶贫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推动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作风治理。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围绕思想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严、工作推进不力、资金安排使用不当等方面,认真查找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效。